军婚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吗


军婚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的。 首先,现役军人办理婚姻登记有多个可选择的地点,即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者其入伍前所常住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婚姻登记机构,都能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其中明确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办理部门等情况 ,而对于军人这一特殊群体,有上述特别规定。 具体而言,如果军人一方的部队驻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并且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与军人部队驻地在同一地区,那么一般可以在军人部队驻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另外,自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部分省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要是符合试点地区条件,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军人和其配偶也能够在试点地区办理结婚登记。不过要注意,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差别,建议提前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确认,以便顺利办理军婚登记。 办理军婚登记时,军人一方要准备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士兵证或者文职干部证等)、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证明上应如实填写受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对方姓名、军人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同时注明出证人员和出证人员联系电话,并加盖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印章)以及自己的居民身份证;非军人一方要准备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提供集体户口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此外,一般还需准备3张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尺寸通常为2寸,要是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有特殊要求,就按照要求准备照片。 相关概念: 婚姻登记机关:是政府设立的专门负责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事宜的部门,比如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审查、登记结婚等相关业务。 婚姻状况证明:由相关部门开具的,用于证明当事人婚姻状态的文件,在结婚登记等场合需要提供 。 “跨省通办”:指的是在部分试点地区,打破了以往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的限制,即使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符合条件也能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