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否必须坐牢?
我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心里很担心要去坐牢。想了解下,是不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就一定会去坐牢呢,有没有可能不用坐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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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不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不一定意味着必须坐牢。 首先来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遵守相关规定,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也就不用在监狱中服刑。此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也意味着罪犯不用在监狱中服刑。 再看无期徒刑。一般情况下,无期徒刑罪犯是要在监狱中服刑的,但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减为有期徒刑。同时,如果符合假释条件,也可以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不在监狱服刑。 最后是死刑。我国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不必然要坐牢,存在多种不用坐牢或者暂时不用坐牢的法律规定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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