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能放出来吗?
我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心里一直很担心,不知道这是不是意味着要一直在监狱里待着。我想了解下,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到底有没有机会放出来呢?是要服完整个刑期,还是有其他情况可以提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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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通常是有机会放出来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有期徒刑的基本概念,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有期徒刑刑期在这个区间内。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想要放出来,有几种常见的情况。第一种是正常服刑期满。当犯罪分子按照法院判决的刑期,在监狱中服完所有刑期后,就会被释放。这是最基本的方式。 第二种情况是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例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都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不过,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第三种是假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所以,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是能够放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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