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间到了但工作还没交完还能走吗?
我之前提交了离职申请,离职时间马上就到了,可手头上的工作还有一部分没交接完。我有点担心没交接完工作就走会有什么问题,也不确定自己到底能不能按时离职。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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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离职时间到了但工作没交完是否能走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离职,从程序上来说,时间一到就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该法第五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也就是说,办理工作交接是劳动者的义务。 如果离职时间到了,但工作没交接完,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若用人单位要求先完成工作交接再离职,劳动者应该配合,因为这是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若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按时离职,或者虽未明确表态但劳动者按时离开后用人单位也未提出异议,那么劳动者按时离职也是可以的。但如果因为劳动者未完成交接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建议劳动者尽量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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