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接自动离职的情况下,还能拿到工资吗?
我在公司上班,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办法进行工作交接就直接离职了,现在担心公司会以此为由不给我发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没交接就自动离职的情况,到底能不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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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交接自动离职的情况下,劳动者通常是有工资的,但可能会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交接就离职,对于其已经付出劳动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其次,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比如劳动者负责的重要项目因未交接而出现失误,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最后,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的。所以,用人单位不能以未交接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否则一旦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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