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走了没有办离职手续,还能拿到工资吗?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因一些突发状况没办离职手续就直接离开了。现在担心公司会不会因为我没办手续就不给我发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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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走了没有办离职手续,劳动者依然可以获得工资。 从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每月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扣发或拖欠。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时间一次性支付劳动报酬。例如,你在某个月工作了20天,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这20天对应的工资。 不过,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这种行为属于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果劳动者的擅自离职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比如因突然离岗导致工作延误、项目受损等,那么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了解工资发放的具体情况。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可能发生的劳动仲裁或诉讼,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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