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会不会发放工资?
我最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跟公司打招呼就直接离职了。现在公司说因为我是自离,所以不发工资给我。我不太清楚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自离的情况,到底能不能拿到工资呢?
展开


自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是需要发放工资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工资是劳动者通过劳动所应获得的报酬。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当获得相应的工资。比如,一个员工在某一个月内正常工作了20天,即便之后自离了,这20天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扣除部分工资。例如,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在自离这种情况中,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自离为由拒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的自离行为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扣除相应的赔偿金额。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