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人撞倒受伤该如何赔偿?

我出门的时候不小心把一个行人撞倒了,对方受伤去医院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对他进行赔偿,是要承担所有费用吗?赔偿的标准和范围是怎样的呢?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展开 view-more
  • #行人赔偿
  • #人身损害
  • #赔偿范围
  • #事故责任
  • #保险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行人被撞倒受伤后,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首先,需要明确赔偿责任的认定,这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如果是在道路上发生的碰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来明确各方的责任。 在赔偿范围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是指为了治疗受伤行人因事故导致的伤病而支出的费用,这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其中,护理费是指在受伤行人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如果受伤行人需要住院,还会产生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交通费则是指受伤行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为了辅助受伤行人身体恢复而购买必要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如果受伤行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如果受伤行人死亡,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赔偿方式上,一般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