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致人受伤该如何赔偿?


交通意外致人受伤后,赔偿问题需谨慎对待。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含多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这涵盖了伤者因事故治疗所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等一系列直接相关的费用。赔偿义务人要是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得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也不容忽视。它是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的。要是伤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证明平均收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方面,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还有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宿费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伤者的受伤程度构成残疾,还会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来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总之,交通意外致人受伤的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来合理计算和判定。 相关概念: 误工费:因无法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 护理费:护理伤者所产生的费用 残疾赔偿金:对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残疾辅助器具费:为辅助伤残人士生活而购置器具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