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如何直接办理孩子的房证?
家里有套拆迁房,想直接把房证办在孩子名下。不清楚这在法律上是否可行,也不了解具体该怎么操作。想知道有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过程中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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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能否直接办孩子的房证,通常取决于各地具体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 在一些地区,若父母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在房屋备案阶段就确认子女姓名添加事宜,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是可以直接登记为子女名字的 。 而在另一些地区,父母需要先办理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之后再通过赠与等方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子女。完成房产证办理后,要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权属登记机构进行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意味着无论是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还是后续变更,都要依法完成登记才会发生效力。 如果选择赠与方式后续变更,首先要明确,赠与需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办理时,已婚人士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并同时到场签订相关手续;未婚的要提供单身证明和身份证件 。然后持公证书以及其他必要文件资料前往主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不动产上的权利,像房屋的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等,通俗讲就是对土地、房屋这些不能移动的东西所拥有的权利。 变更登记:就是对不动产已经登记的内容进行更改,比如把房屋所有权人从父母改成子女,就要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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