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公司不办离职,说自离就不发工资,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但公司就是不给办离职手续,还说要是我自行离开就不发工资。我辛辛苦苦工作,工资却可能拿不到,心里特别着急。我就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到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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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即使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并自行离开,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发放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其次,若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对公司的赔偿,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不发放工资。比如,劳动者负责的项目因突然离职而出现延误,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公司可以在合理范围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但必须发放剩余工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方面,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尝试友好解决;另一方面,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应得的工资以及因离职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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