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前一个月辞职后可以直接走吗?

我已经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了,现在一个月时间到了,公司还拖着不让办离职手续。我就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了,需不需要再等公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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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辞职的情况下,通常是可以直接走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提前一个月辞职”在法律上的依据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只要你按照这个规定做了,就相当于履行了法定的解除合同程序。 当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后,从法律层面,通知期满,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劳动者不需要再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这是因为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给予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自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服务期约定,或者劳动者掌握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涉及保密义务的内容,并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签订了相关协议,那么即使提前一个月通知辞职,也可能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等。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虽然法律赋予了劳动者直接走的权利,但为了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劳动者在离职前与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将自己手中的工作事项、资料等完整地移交给相关人员,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样既符合职业道德,也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在后续求职过程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很重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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