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一个月领导不给走该怎么办?

我提交辞职申请都一个月了,领导却一直拖着不让我走。我现在很苦恼,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权利直接走人?如果领导还是不让我走,我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能顺利离职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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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当您辞职一个月后,不管领导批不批准,从法律层面您是有权离职的。 要是领导不给走,首先可以尝试和用人单位协商,心平气和地说明情况,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让您正常离职。若协商不成,您还可以有以下办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除特殊情况外,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就明确了劳动者的这一权利。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政府部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对劳动纠纷进行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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