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领导不批能够直接走吗

我现在想离职,已经跟领导说了,可领导不批准。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办,是继续跟领导磨,还是直接走人呢。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这种情况下直接走会有什么后果,又有哪些合法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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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领导不批,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直接走的,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首先,正常离职需要遵循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只要履行了这个提前告知的义务,不管领导批不批,到时间都可以走。比如,你在正式工作期间,提前三十天写了辞职信交给公司,三十天满了,你就能够合法离职。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一些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走人。比如,公司要求员工在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下作业,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员工就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要是不遵循这些规定直接走,可能会有不良后果。比如,可能被公司认定为旷工,影响工资结算,甚至可能会影响个人的就业记录和职业声誉;如果因为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还有权要求赔偿。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就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书面通知:以文字形式记录并传达信息,告知对方自己要离职的决定,一般辞职信等就属于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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