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领导不批直接走可以吗
最近打算辞职,已经跟领导说了,可领导不批准。我又不想继续耗着,就想直接走人,但又担心会有麻烦。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直接走行不行,会面临什么后果,有什么办法能顺利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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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领导不批,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直接走的。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不管领导批不批,只要你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到了相应时间,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是没有履行这个提前告知的程序,直接走人,那就可能有问题了。 如果直接走,可能会被公司认定为旷工或者擅自离职。这不仅可能影响你未来的就业记录和职业声誉,让新的雇主对你产生不好的印象,而且如果因为你的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比如工作交接没完成导致业务受影响等,公司是有权追究你的责任,要求你赔偿损失的。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马上离职。 所以,当辞职领导不批时,最好先和领导或者人力资源部门好好沟通,明确告知对方自己离职的决心,并按照公司规定完成离职手续。要是沟通后还是不行,那就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到时间后再依法离职。这样既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也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概念: 书面形式:就是用文字来表达自己要离职的意思,比如写辞职信,通过邮件等方式发送给用人单位,这样可以留下证据。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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