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递交辞职报告一个月不批准能走吗?

我按照公司规定递交了辞职报告,都过去一个月了,公司还是不批准。我现在很困扰,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直接走人。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直接走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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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递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即便公司不批准,劳动者也是可以走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而法律赋予了劳动者一定的辞职权利,以保障其职业选择的自由。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那么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就依法解除了,不需要再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在递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应当做好工作交接等相关事宜。如果公司拒绝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如不开具离职证明、不结算工资等,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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