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时间到了但工作没交完可以走吗?

我申请离职,离职时间已经到了,可手头上的工作还没交接完。领导非让我交接完工作才能走,不然不给办离职手续。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这时候可以直接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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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离职时间到了但工作没交完是否可以离职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了用人单位离职,那么在时间到达后,从解除劳动关系的角度,劳动者是有权利不再继续提供劳动的。 然而,虽然劳动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劳动者还负有工作交接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这意味着,劳动者需要配合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交接,这不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如果劳动者不进行工作交接,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故意设置障碍,拖延工作交接流程,劳动者在离职时间到达后可以保留好已经完成通知和配合交接的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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