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时公司招不到人进行交接该怎么办?

我打算辞职了,可跟公司说了之后,公司说目前招不到人来交接工作,让我再等等。但我自己有新的职业安排,很着急走人。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合法合规地离职,又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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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劳动者是享有辞职权利的。 对于试用期的员工,如果选择离职而无人交接,按照规定应继续执行工作职责三天,待期限结束提交辞呈后即可离开。要是用人单位没能及时调配人员交接,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法律依据是相关劳动法规对于试用期离职流程的规定 。 而正式员工,一般情况下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行。在这三十天内,若用人单位不安排人交接工作,导致的损失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不过,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而双方有相关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对抗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同时,若劳动者拒不配合交接工作,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像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还能要求经济补偿 。 总之,劳动者要依法依规行使辞职权利,既要履行通知义务,又要关注自身权益保护。在离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辞职信的送达凭证等。如果与用人单位就离职事宜产生纠纷,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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