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公司不让走人该怎么办?
我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却不让我走,我现在很困扰。我担心强行离开会对自己后续的权益有影响,又不知道怎么应对公司这种不合理的要求。我想了解具体有哪些合法有效的办法能让我顺利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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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离职公司不让走人的情况,可参考以下办法: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正式员工只要履行了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义务,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通知,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公司批准。 其次,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离职时间和条件。例如,和公司商量能否在某个特定日期离职,或者在离职前完成一些特定的工作交接等。 再次,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最后,若公司坚持设置障碍、有意为难员工,可考虑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维权。同时,劳动者亦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申诉,如对仲裁裁决结果持异议者,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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