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期未到但已交接好,是否必须离开原岗位?

我目前正处于离职流程中,工作已经交接好了,但还没到约定的离职时间。我现在有新的安排,想提前离开,可又担心违反公司规定或者相关法律。所以想了解下这种情况能不能提前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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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职期未到但已交接好,不一定必须离开原岗位,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如果员工还有未完成的工作事项需要移交,那么必须继续留在岗位上执行任务,直至所有工作交接事项完全结束之后才能离去。这是因为员工有责任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避免因工作交接不完全而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 其次,若员工已成功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但尚未达到离职规定的期限,在此种特殊情况之下,只要与所属企业达成一致意见,仍可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如果违反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在离职期未到但已交接好的情况下,能否提前离开关键在于是否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且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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