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提出交接不到位,不给离职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

我从公司离职了,已经按规定提交了辞职申请。但公司说我交接工作没做好,不给我发工资。我在公司辛苦工作那么久,肯定想要拿到应得的报酬。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办法能让公司把工资发给我,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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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公司提出交接不到位,不给离职员工发工资,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知道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只要员工为公司付出了劳动,公司就有义务按照规定及时、全额地支付工资。公司以交接不到位为由不发工资,这种做法在很多时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公司不发工资的行为可能是违法的。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第一步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员工可以心平气和地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说明自己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工作交接,即使存在一些小问题,也不应该成为不发工资的理由,要求公司按照规定支付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申请调解。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通过第三方的介入,来促使双方达成一致。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应得工资数额等。 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公司仍然不履行仲裁决定,员工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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