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公司以交接不好为由不发工资,这样做合法吗?
我从公司离职后,公司说我工作交接没做好,就不肯发我工资。我明明为公司付出了劳动,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心里很憋屈。我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法,我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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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公司以交接不好为由不发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权益角度来看,获取劳动报酬是每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只要员工为公司提供了实际的劳务服务,无论何种原因,公司都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全额地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例如,一名员工在公司工作了一个月,完成了相应的工作任务,即使离职时交接工作存在一些小问题,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这一个月的工资。 其次,相关法律条文也明确保障了劳动者的这一权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在员工离职时,公司就有义务结清工资,而不能以交接不好等理由拖欠或克扣。 如果遇到公司以交接不好不发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是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通过友好的沟通,向公司说明其行为的违法性,要求公司及时支付工资。例如,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负责人进行面谈,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 二是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仲裁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工资条等,以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应得的工资数额。 三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对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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