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护士发生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我是南昌的一名护士,在工作中出现了医疗事故。现在患者家属要求赔偿,我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该赔多少。想了解下在南昌,像我这种护士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都和哪些因素有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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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 在确定南昌护士医疗事故赔偿金额时,需要参考多方面因素。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事故等级越高、责任程度越大,赔偿数额可能就越高。如果患者本身就有其他疾病,还需要考虑损害后果与原有疾病的关联。 赔偿项目也有明确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了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 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适用于所有情况。需要根据每起医疗事故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通过法定程序来确定。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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