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丧偶带孩子再婚要孩子有什么规定?
我之前丧偶,现在带着孩子再婚了,和现任丈夫想要再生一个孩子,不知道国家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是可以直接生,还是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会不会受到限制呢?有点拿不准,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我国,对于丧偶带孩子再婚要孩子的情况,并没有绝对统一固定的限制规定,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各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这里的夫妻是指现婚姻关系中的双方。所以从国家层面的基本法律来说,丧偶带孩子再婚组成新家庭后,如果之前双方生育子女数之和不超过三个,一般是可以自由安排生育的,不需要额外的审批等手续。 不过,因为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在具体实施上有一定的地方自主性,各地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比如有的地方可能会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孩子的抚养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细则。有些地区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等情况,只要符合当地条例中规定的情形,也是可以再生育的。 所以,如果您想了解具体能否生育以及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他们可以依据当地的政策法规给予您准确详细的答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