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达成和解后还需要坐牢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伤人了,现在和伤者那边达成了和解,赔偿也谈好了。但我心里还是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会不会还要去坐牢啊?我很担心这件事会给自己留下刑事案底,影响以后的生活,想问问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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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伤人并达成和解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坐牢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要明确交通肇事罪的概念。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撞人行为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比如只是造成轻微伤害,未出现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那么通常不会涉及刑事犯罪,也就不存在坐牢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双方达成和解后,一般按照民事侵权纠纷处理,可能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若撞人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即便与伤者达成和解,也不意味着必然免除刑事处罚。达成和解并积极赔偿,取得伤者谅解,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重要的从轻处罚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有可能判处缓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就是说,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遵守相关规定,就不用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等刑罚。但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比如存在酒驾、逃逸等恶劣情节,即使达成和解,也可能会被判处实刑,需要坐牢。总之,撞伤人达成和解后是否坐牢,要结合具体的事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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