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后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我和配偶离婚时,我选择了净身出户,放弃了所有财产。现在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还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呢?毕竟我已经没有财产了,经济上比较困难,所以很关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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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后仍然需要给抚养费。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责任角度来看,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关系解除或者财产分割的情况而改变。也就是说,即便一方在离婚时选择净身出户,放弃了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依然存在。 其次,关于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最后,在实际情况中,净身出户一方支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和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例如考虑到净身出户一方的经济困难,适当降低抚养费的数额或者约定其他支付方式,只要这种约定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就是有效的。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净身出户一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等,来判决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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