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未满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我现在合同期还没满,但是因为个人发展原因想辞职。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自己需不需要付违约金。心里挺纠结的,怕随便辞职会面临违约金赔偿。想了解一下在合同期未满时,到底什么情况要付违约金,什么情况不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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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未满辞职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在我国《劳动合同法》里,对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辞职支付违约金有着明确规定。 首先,有一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了服务期。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如果在服务期未满时辞职,那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的数额有上限规定,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要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了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在这两种特殊情况之外,劳动者按正常程序离职,比如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通常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如果没有按法定程序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总之,合同期未满辞职是否需付违约金,要依据是否存在上述法定特殊情形以及是否给单位造成损失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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