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营业执照后还需要起诉解散公司吗?
我的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还得去法院起诉来解散公司。我担心处理不当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也不清楚吊销执照和解散公司之间具体有什么关联和程序上的要求,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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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吊销营业执照和解散公司这两个概念。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这意味着公司不能再从事经营活动,但公司的主体资格在法律上仍然存在。而公司解散则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所以,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时,公司就已经符合了解散的法定情形。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起诉解散公司呢?其实,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并不一定需要通过起诉来解散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公司能够自行组织清算,就不需要起诉。 然而,如果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此外,如果股东认为有必要通过司法程序来确保清算的顺利进行,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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