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催促交通管理部门尽快出具?
我最近遇到了交通事故,现在事故处理流程已经开始了,但一直没等到责任认定书下来。我现在着急进行后续的赔偿协商等事宜,所以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不要去催一下交通管理部门,具体又该怎么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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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催促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流程。通常来说,不需要催促,因为交通管理部门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调查并出具责任认定书。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例如,某普通交通事故,交警现场调查后,如果没有涉及检验、鉴定等复杂情况,一般会在10日内出具责任认定书。 不过,如果事故双方对责任认定有争议或者需要及时解决赔偿问题,当事人可以联系交通管理部门询问进展情况,或者催促其尽快出具责任认定书。催促的方法通常包括:电话咨询,即拨打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电话,询问案件处理进展并表达紧急需求;现场咨询,直接前往交通管理部门现场,与工作人员沟通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事故证明材料;书面申请,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催促出具责任认定书的申请,并说明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当事人进行了催促,交通管理部门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调查结果来出具认定书,这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此外,如果事故双方对责任认定有争议,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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