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30天?
我和公司现在打算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一定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我担心如果没按规定来,后续会出现一些纠纷。想了解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对于通知时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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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 从法律概念来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共识。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已经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无需遵循提前30天通知的规定。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该条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协商好了,随时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30天提前通知期限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协商解除与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以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符合法定情形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等)的情况是不同的。在协商解除时,关键在于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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