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法人有哪些要求?


法人并不是指具体的个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在公司中,我们通常说的“法人”准确来讲是指法定代表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法定代表人有一系列要求。首先,法定代表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自然人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因为只有具备这种能力,法定代表人才能够理性地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活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次,存在一些情形下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其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但如果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