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法规中是否有互殴的定义,互殴该怎么处理?

我和别人发生了冲突,双方都动了手,朋友说这算互殴。我想知道新法规里到底有没有互殴这个说法,要是算互殴的话,法律上会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呢,是双方都要受罚吗,还是有其他判定方式,心里很没底,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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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新法规中,其实并没有明确“互殴”这样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但在司法实践和执法过程中,互殴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概念。简单来说,互殴就是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故意而相互进行暴力攻击的行为。 当遇到互殴情况时,其处理方式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互殴情节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互殴导致他人轻微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要是互殴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外,在互殴事件中,双方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遇到纠纷时,尽量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避免因冲动引发互殴,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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