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对肇事逃逸受伤是怎么处罚的?
我前几天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另一辆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走了。后来发现自己也受了点伤,现在特别担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想了解下按照新交规,像我这种肇事逃逸还受伤的情况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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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肇事中,如果出现逃逸且有人受伤的情况,新交规有明确的处罚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意味着只要是主观上为了躲避责任而离开事故现场,都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的“尚不构成犯罪”,一般是指事故情节相对较轻,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例如,只是造成了轻微的车辆损伤和人员轻微伤等情况。 如果肇事逃逸导致人员受伤情况比较严重,达到重伤及以上,且逃逸者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逃逸者自己受伤的情况,这并不影响对其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法律主要关注的是其逃逸行为对事故处理和受害者权益的影响。不过,受伤情况可以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作为一个情节予以考虑,但不会成为减轻处罚的主要依据。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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