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但是开票了该怎么办?
我在没有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了发票,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也不清楚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我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尽量减少可能出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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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是企业合法经营危险品的重要凭证,它确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和管理能力,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没有这个许可证却进行经营并开票,这种行为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开具发票应当符合真实交易等相关要求。没有合法经营资格而开具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或者违规开票的范畴。 对于没有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却开票的情况,可能会面临多方面的法律后果。从危险化学品经营角度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发票管理方面来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你遇到了这种情况,建议你立即停止相关的经营和开票行为。主动向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报告情况,说明你是因为不懂相关规定才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并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尽快去申请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准备好各项材料,争取合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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