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赠予时对原自然人股东不征个人所得税吗?
我在处理公司股权相关事宜,有个自然人股东想把股权赠予他人,我不太清楚税务方面的规定,想了解在这种股权赠予的情况下,原自然人股东是不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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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赠予时原自然人股东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财产转让所得是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在股权赠予方面,如果是通过继承无偿赠予股权,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若是其他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形,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我国税收法规尚无对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他人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明确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即无权”的法律原则,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他人,无论是赠与人还是受赠人都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也有观点认为,股权赠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应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是20% 。 无偿赠与获取的不征税的股权再转让的,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际操作中,各地税务机关的执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为避免税务风险,建议在进行股权赠予时,提前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确认,或者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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