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住院是否有营养费,该怎么报销?
我之前身体受伤了,但没到需要住院的程度。听说受伤可能有营养费,我不太清楚没住院到底有没有营养费。如果有的话,又该怎么去报销这笔费用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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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对于没有住院是否有营养费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是否有补充营养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里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住院才可以主张营养费。 一般情况下,如果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受害人需要补充营养,即使没有住院,也可以主张营养费。例如,医生在诊断证明上写明“需加强营养”等类似字样,那么受害人就有了主张营养费的依据。 关于营养费的计算,通常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具体金额可能会因地区、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至于报销问题,如果是因为他人侵权导致受伤,那么营养费可以作为赔偿项目,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受害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是参加了医疗保险等保险的情况,需要查看具体的保险条款。有些保险可能对于非住院的营养费不予报销,而有些可能会有相关的规定。此时,应及时向所参保的保险公司咨询,按照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理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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