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否需要交消费税?

我在经营一家生产企业,会用非应税消费品来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出现税务风险,不知道有没有懂的朋友帮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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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的概念。应税消费品,简单来说,就是国家规定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商品。消费税是对特定的一些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等。而非应税消费品,就是不在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但这里强调的是“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而对于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况,在最终生产出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 这是因为消费税主要是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等环节征收。当用非应税消费品经过加工变成应税消费品后,这个新的应税消费品就进入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所以,在销售该应税消费品时,企业就负有缴纳消费税的义务。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税率和计税方法,计算并缴纳相应的消费税。例如,以某种不征消费税的原材料加工成高档化妆品(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就需要对高档化妆品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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