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驶撞死人是否有刑事责任?


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撞死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就是犯罪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如果驾驶者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如果是正常行驶,也就是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那么通常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正常行驶意味着驾驶者没有实施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满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在现实情况中,判断是否属于“正常行驶”可能会比较复杂。这需要由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认定。比如,虽然驾驶者主观上认为自己是正常行驶,但可能存在一些不易察觉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像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没有按照规定让行等。如果经认定驾驶者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且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导致他人死亡,就可能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从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即使正常行驶撞死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意味着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在民事赔偿方面,可能仍需要根据责任划分进行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