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块开庭的是不是就不是团伙?
我有个事儿想问问,我朋友涉及到一起案子,他们那拨人没有一起开庭审理。我就有点疑惑,不一块开庭的话,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不算团伙犯罪呀?我不太懂法律,就想弄清楚这两者之间有没有啥必然联系。
展开


在法律层面,不一块开庭并不意味着不是团伙。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团伙犯罪的概念。团伙犯罪一般是指两人以上为了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共同犯罪组织,也被称为犯罪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而关于是否一起开庭,这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等抓到在逃人员需要较长时间,为了不影响其他已到案嫌疑人的审判进度,就会先对已到案的嫌疑人进行开庭审理。还有可能是一些嫌疑人存在特殊情况,像生病无法参加庭审等,也会导致不能一起开庭。 所以,不能简单地依据是否一起开庭来判断是不是团伙犯罪。判断是不是团伙犯罪,关键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团伙犯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是否存在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等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