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管制的罪犯有哪些义务?
我家里有亲戚因为犯罪被管制了,我想了解下,被管制的罪犯需要承担什么义务呢?这些义务对他的日常生活会有多大影响,要是不遵守会有什么后果,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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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管制是一种刑罚方式,它对罪犯有特定的义务要求。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管制是什么。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这意味着被管制的罪犯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所有法律和法规,服从相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不能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础。 二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公民的重要权利,但被管制的罪犯在管制期间行使这些权利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这是为了防止罪犯利用这些权利进行不利于社会稳定和改造的活动。 三是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罪犯需要定期向执行机关汇报自己的日常活动,包括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这有助于执行机关掌握罪犯的动态,确保其在管制期间遵守规定,积极改造。 四是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执行机关会对罪犯的会客进行一定的限制,比如规定可以会见哪些人、会见的时间和地点等。这是为了防止罪犯与不良人员接触,影响改造效果。 五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被管制的罪犯不能随意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或者搬迁到其他地方,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这是为了保证对罪犯的有效监管,防止其逃脱管制。 如果被管制的罪犯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被撤销管制,重新收监执行。所以,被管制的罪犯必须严格履行这些义务,积极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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