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业病鉴定期间的待遇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中感觉身体不适,怀疑得了职业病,现在正在做鉴定。我很担心这段时间的待遇问题,不知道工资、福利这些会不会受影响,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职业病鉴定期间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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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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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期间的待遇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从工资待遇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职业病鉴定期间通常属于停工留薪期范畴,这意味着在这段时间,您的工资和原本在职时一样,单位应按月正常发放。比如您原本每月工资5000元,鉴定期间单位也需按这个标准支付给您。其次,关于医疗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在职业病鉴定期间,如果您需要进行相关的医疗检查和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另外,在生活护理方面。如果您在职业病鉴定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总的来说,职业病鉴定期间您依法享有多种待遇保障,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让职工能够安心进行鉴定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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