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怎么回事?

我公司在外地有项目,听说要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操作的。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异地预缴,预缴的比例是多少,又该如何申报。希望懂的人能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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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预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注册地以外的地区开展经营活动取得所得时,按照相关规定先在经营地预缴部分企业所得税,之后再在注册地进行汇算清缴。这主要是为了保证税收的及时入库和地区间税收分配的合理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对于其他企业,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在预缴申报时,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等相关报表,并向项目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申报手续。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预缴,逾期可能会面临滞纳金等处罚。同时,在年度终了后,企业需要在注册地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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