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是否有权不还?
我朋友的配偶在外借了一笔钱,现在债权人要求我朋友也还钱。我朋友觉得这笔钱不是自己借的,不应该还。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可以不用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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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是否有权不还,需要根据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来判断。 首先,来看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的债务。比如,为了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所借的款项、为了子女教育或者家庭成员医疗等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等。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而偿还债务的一方在偿还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再看一方个人债务。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该笔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者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笔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的,那么该债务就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 总之,判断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是否有权不还,关键在于确定债务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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