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遭遇了诈骗,对方骗了我一笔钱,我想去报警立案,但不清楚普通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不知道要被骗多少钱,警方才会立案处理,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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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一个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关键的问题,它明确了达到何种程度的诈骗行为才会被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及以上,就达到了普通诈骗的立案标准。不过,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此外,除了数额标准外,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上述“数额较大”标准,但如果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也可能会被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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