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一个大家比较关注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骗子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把钱交给他,并且他自己想一直占有这笔钱,这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除了数额标准外,有些情况下,即使诈骗数额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但具有特定情形的,也可能立案追诉。根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外,如果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总之,判断诈骗犯罪是否立案,数额是一个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还要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如果您怀疑自己遭遇了诈骗,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他们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