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社保转移到本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外省社保转移到本地涉及的手续,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我们要理解社保转移的概念,社保转移就是把在一个地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这样之前缴纳的社保记录和权益就能继续在新的地方生效啦。 在办理手续之前,得先明确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跨省社保转移提供了操作指引。 第一步,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这个书面申请很重要,它是开启社保转移流程的第一步。 第二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他们会根据提交的材料,查看是否符合转移条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第三步,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这一步中,原参保地会把你的社保信息和资金等进行整理和转移。 第四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这样整个社保转移手续就基本完成了。 此外,除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可以进行转移。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所以,办理外省社保转移到本地,只要按照这些步骤和规定来,准备好相关材料,就能顺利完成转移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