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取保候审大部分的结局是怎样的?


在了解涉嫌诈骗取保候审大部分的结局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取保候审这个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自由活动,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随传随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只是变更了强制措施。对于涉嫌诈骗被取保候审的情况,大部分会有以下几种结局。 第一种结局是撤销案件。如果在后续的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实施诈骗行为,或者诈骗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也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是被他人冒用身份实施诈骗,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撤销案件。 第二种结局是不起诉。这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种结局是判决有罪。如果经过法院审理,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诈骗行为成立,并且证据确实、充分,那么法院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具体的结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