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离婚有哪些方式,该如何办理?


华侨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离婚方式以及办理的相关事宜。 首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协议离婚时,华侨需要准备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等。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华侨离婚诉讼管辖情况较为复杂。比如,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一般来说,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此外,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法院也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 总之,华侨离婚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