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离婚后,是否仍对上大学的成年子女有扶助的义务?

我已经成年了,还在上大学,父母最近离婚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父母还有义务给我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扶助吗?我现在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学费和生活费都比较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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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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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离婚后是否仍对上大学的成年子女有扶助义务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详细分析。首先,我们来明确“成年子女”这一概念。在法律上,成年子女通常指的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一般情况下,成年子女在法律上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父母对其不再负有抚养义务。这是基于成年子女具备了独立生活和承担责任的能力这一前提。然而,对于尚在大学就读的成年子女而言,情况存在一定的特殊性。 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上大学的成年子女并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学业,在经济上仍然依赖父母。虽然他们在年龄上已经成年,但在经济和生活上还无法完全独立。 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这里并没有明确提及上大学的成年子女,但从立法精神和社会实际情况考虑,如果上大学的成年子女确实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无法维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父母给予一定的扶助也是符合公序良俗和社会伦理的。 此外,父母对子女的扶助义务,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规定,也包含了亲情和道德的因素。即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父母必须对上大学的成年子女提供经济支持,但从亲情和关爱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很多父母仍然会自愿为子女提供必要的帮助。 父母离婚后,对于上大学的成年子女是否有扶助义务不能一概而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提供扶助,但在子女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无法独立维持学业和生活的情况下,父母给予一定的扶助既是一种道德责任,也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认可。同时,成年子女也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独立能力,通过勤工俭学等方式减轻父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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