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如何承包村集体荒地?


农村个人承包村集体荒地,一般有以下方式和需要注意的要点。 首先是承包方式。既可以通过家庭承包,也能够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 。 其次是承包条件方面。如果想通过家庭承包获得承包地,需要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户口得在该村民小组。并且得有未被分配的机动地,还要经过村民小组同意发包出来,才有机会获得土地的承包权。要是通过流转方式获得经营权,那就需要与承包户协商确定流转方式(像转让、转包、租赁、入股等)后签订流转合同。这里要特别注意,以转让的方式取得经营权的,必须先取得发包方同意才合法,其他形式的流转,只向发包方备案流转合同即可。 再者是承包程序。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一般程序如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最后签订承包合同。 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另外,在农村土地承包中,有着一些限制性规定,承包经营的时候,一定不能随意破坏耕地,要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相关概念: 家庭承包:就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对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经营的方式。 招标:是指发包方通过一定方式公布承包项目和条件,邀请众多有意向的人参与竞争,按照规定程序选择承包方的行为。 拍卖: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将荒地的承包权授予出价最高者的一种承包方式。 公开协商:发包方与有意承包的个人或单位就承包的各项事宜进行公开、平等的协商,达成一致后确定承包关系。





